手搖品牌的經營與商標搶註事件

2019-08-16

近期,手搖飲品儼然成為各媒體及愛好者爭相討論之焦點。本文將探討知名手搖飲品「50嵐」過去曾長期發生的商標權爭議。


據悉,「50嵐」此一品牌起源於台南馬家,創辦人馬紹維先生於母親之加盟雞排店前販售茶飲,於1997年開設第一間模範店,此後,從台南發跡的「50嵐」,開始從高雄、台中、北北基至桃竹苗,陸續發散至全國,也廣為消費者所熟知。

據媒體報導,除台南由創辦人馬紹維先生以「五十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商標『 50嵐』之商標所有權人)固守外,其餘皆以分區授權管理之方式經營,以下發展及經營者之順序分別為:

而在完成全台事業版圖後,考量到市場需求,欲於2006年往中國發展時,才發現到「50嵐」商標已遭一貿易商「上海承鼎进出口有限公司」搶註,因此馬雅芬女士除另行註冊「 KOI The」商標外,並赴上海與「真鍋咖啡」之李綉緞董事長洽談合作事宜,由「真鍋咖啡」協助馬女士以高價買回商標。

而上述負責北北基市場的深耕茶業股份有限公司樓更深同樣欲往中國經營茶飲事業,但因商標皆已遭前手註冊,樓更深先生則改用「 一點點」商標進行商標註冊,並在店鋪招牌右下方註明「臺北50嵐關係企業」,也因此引起馬雅芬女士合作之「上海伍拾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提起商標權侵權訴訟,經過二審審結後,法院判定「臺北50嵐關係企業」的標註行為屬於對客觀事實的描述,不構成對涉案「50嵐」商標的侵權,駁回上海伍拾嵐公司的一審訴訟請求。

由上述案例可知,企業在草創初期,往往無暇顧及如此多面向之細節,卻可能導致後續需耗費更多的成本。無論是高價購回商標,抑或是更改商標名稱所承受之有形及無形的商譽損失,皆遠較草創初期即進行週全規劃來得大許多。尤甚者,觀諸中國近幾年之經濟發展,過去兩三年間,中國向外國申請商標註冊的數量成雙倍成長,單單是2017年,中國申請人即提交了近12萬份外國商標之申請,顯示該等經濟體對於商標的佈局日益重視。據此,樸泰|國泰智權建議,各企業主若於草創初期,評估未來有海外相關發展的可能性,應及早進行任何智慧財產權之佈局,以免上述情事發生,而阻礙企業未來擘劃的藍圖。​C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