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背景: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5年10月正式啟動 「簡化請求項試行計畫(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其目的在於透過限制請求項數量,觀察是否能有效縮短專利案件待審時間並減少積案壓力。此舉反映出USPTO在審查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嘗試以制度設計來提升效率,並兼顧審查品質。
二、主要規範:
依據公告,申請人若欲參與此計畫,需符合以下條件:
(2-1) 僅有一項獨立請求項。
(2-2) 總請求項數量不超過十項。
(2-3) 不得包含多重依附請求項。
(2-4) 申請案需為原始非延續性(noncontinuing)實用專利申請,且在2025年10月27日之前提出。
符合條件者可獲得「特別審查地位」,案件將優先安排,直至首次審查意見通知(Office Action)發出為止。
三、制度效益:
USPTO期望此計畫,將審查資源將集中於 結構簡單、請求項精簡的案件,有助於:
(3-1) 加速審查流程,減少案件積壓。
(3-2) 提升審查品質,避免因過多請求項而造成審查負擔。
(3-3) 收集數據,作為未來制定更廣泛加速審查措施的依據。
四、國際制度的影響:
隨著全球創新意識與專利意識的抬頭,專利申請量在各主要市場持續攀升。以美國、中國、歐盟、日本及韓國為例,近年來專利局普遍面臨案件積壓、審查資源不足的挑戰。USPTO此次推出的「簡化請求項試行計畫」,不僅是美國內部的制度創新,更可能成為各國專利局觀察與借鏡的案例。
(4-1) 國際制度可能會出現影響:
(4-1-1) 審查模式趨向精簡化:各國專利局可能會參考此計畫,逐步導入「請求項數量限制」或「結構簡化」的審查試行措施,以減輕審查負擔。
(4-1-2) 強化早期篩選機制:透過限制請求項,申請人需在初期即明確凸顯技術核心,這將促使各國專利局更容易辨識案件重點,提升審查效率。
(4-1-3) 跨國制度協調:若美國此計畫成效顯著,未來可能影響到 PCT(專利合作條約)國際階段 或各國之間的審查合作,推動更一致的「精簡請求項」趨勢。
(4-1-4) 申請策略全球化:申請人與代理人需提前規劃跨國申請策略,避免因不同國家採取類似限制而影響專利保護範圍。
五、對申請人與專利代理人之優勢:
(5-1) 申請人(台灣企業或個人):
(5-1-1) 申請人將更重視早期專利布局,並需在早期階段即精簡請求項,避免過度依賴多重相依或大量變化。
(5-1-2) 對於台灣申請人而言,若欲進入美國市場,需提前規劃請求項架構,避免因制度限制而影響專利保護範圍。
因此,對申請人而言,參與「簡化請求項試行計畫」的最大優勢在於縮短審查時間。專利若能更快獲得核准,便能及早進入市場,提升技術成果的商業化速度。這不僅有助於企業在競爭激烈的產業中搶占先機,也能讓申請人更靈活地運用專利作為商業談判、授權合作或投資吸引的工具。
換言之,透過加速審查,申請人可在更短時間內取得 專利保護的確定性,進而拓展商業手段的多樣性,例如:
(5-1-3) 授權談判:更快取得專利證書,提升與合作夥伴或投資人的談判籌碼。
(5-1-4 ) 市場布局:及早確立專利保護範圍,支援產品上市與市場行銷策略。
因此,雖然申請人需在請求項設計上更精簡,但換來的是審查效率提升與商業策略更豐富的可能性。
(5-2) 專利代理人:
(5-2-1) 在撰寫請求項時,應更注重核心技術特徵的凸顯。
(5-2-2) 可考慮透過分案申請或延續申請,補充其他技術面向。
(5-2-3) 由於請求項數量受到限制,代理人在撰寫時可更專注於核心技術特徵,減少繁複的依附結構,進而縮短撰稿與審查意見答覆的時間。
(5-2-4) 專利代理人不僅是文件撰寫者,更能在此制度下扮演商業策略顧問。透過加速審查,代理人可協助申請人更快取得專利,並進一步規劃授權、投資、合作或市場布局,使專利不僅是法律保護工具,更是商業操作的核心資產。
(5-2-5)此計畫可能成為未來國際專利審查制度改革的參考,值得持續關注。
USPTO的「簡化請求項試行計畫」不僅是針對積案問題的應對措施,更是專利制度在效率與品質間尋求平衡的重要嘗試。對申請人而言,如何在有限的請求項中展現技術核心,將成為專利策略的新課題;對專利代理人而言,則是展現專業價值、提升顧問角色的重要契機。CIPO
參考資料:
1.Federal Register :: 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
2.USPTO launches new 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 to further reduce patent pendency | USP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