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插畫師朋友氣炸:
她的圖被某品牌偷偷拿去印成帆布袋販售,還反咬她說「你不是放在IG上讓人轉載嗎?」
又一個網紅朋友,在募資平台推出自創香氛蠟燭系列,結果產品名稱竟然早就被別人註冊成商標,面臨強制下架。
身為創意人,你是否也曾碰過這些狀況?或是你還沒碰到,但遲早會?
不誇張地說,當你開始「被關注」、有「商業合作」、甚至要成立自己的品牌時,智慧財產權就會成為你事業路上最容易踩雷的領域之一。
我們整理出創作者最常遇到的五個智財地雷,希望大家能未雨綢繆,少走冤枉路!
地雷1|圖文遭盜用,卻未妥善保留創作歷程?
「我把圖放上網,不就自動有著作權了嗎?」
是的,依《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權自創作完成時起當然取得,無須登記。但若他人主張侵害其著作權時,原創者須負擔證明自己為著作人的舉證責任。
實務上,不少創作者因未留存創作歷程證據,而在遭遇抄襲、侵權爭議時難以自保。
我們建議創作者平日應有意識地保留以下創作紀錄,以備日後作為主張權利的依據,像是:
原始草稿與逐步修改檔案(如.psd、.ai、word 編輯版本等)。
創作時間的數位紀錄(如寄送創作檔案的Email紀錄、上傳時間戳記)。
與委託人或合作對象的通訊紀錄(如LINE、Messenger對話紀錄、合約、報價單等)
雲端儲存紀錄或區塊鏈保全服務,也可作為時點證明手段之一
此外,法院判決中亦曾強調「創作過程可回溯性」在判定原創性上的重要性。例如:臺灣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民著訴字第21號民事判決,即根據原告提供的草圖、修改歷程,認定其為著作權人。
因此,即便未進行著作權登記,只要能提出完整的創作歷程與時點證明,也足以在實務中主張與維權。
我們不鼓勵每一位創作者都去申請著作權登記(除非是商業授權、需對外舉證者),但有系統地保存創作歷程,是每位創作者最應該建立的習慣。
地雷2|用的字、用的詞,其實早就被註冊商標
你設計的品牌名、商品名稱、課程名稱、自創詞超有風格,但一查才發現早被人註冊成商標?這種「商標打架」的情況,在美妝、香氛、手作、選物品牌創作者中非常常見。
提醒:即使你是原創者,只要別人早你一步註冊,就有可能主張權利,甚至讓你被迫改名、下架、賠償。
地雷3|合作設計成果,到底誰擁有?
有些創作者會找設計師幫忙畫LOGO、剪片師剪影片,或跟朋友共同開發商品;結果合作完、東西上線後才開始吵「這東西到底是誰的?」
答案是:看你們有沒有約定清楚。
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合約,「共同創作」就會變成共同持有,未來若一方反悔、消失、決裂,東西可能都不能用了。
地雷4|商品設計「靈感來自」別人,卻被認定侵權?
你的插圖角色風格受宮崎駿影響?你的T恤設計致敬村上隆?這種「向經典致敬」的創作模式,在智財法上屬於灰色空間。
尤其是圖樣、IP角色、設計語彙高度相似時,極有可能被認定為侵權。
有時候甚至不用到法院,只要對方發存證信函,就讓你的募資計畫、商品上市瞬間停擺。
地雷5|沒登記商標、沒設公司,紅了才來不及補
這是最常見也最痛的狀況。
一開始創作只是興趣,後來粉絲變多、合作變多,自己也開始接業配、出聯名,但品牌名稱卻從沒申請商標,公司也沒成立,所有收款都用個人名義。
等你真的紅了,別人開始模仿你、搶註你品牌的名字、用你的影片片段做廣告,你才發現:沒有商標、沒有公司,幾乎沒有自保能力。
創意是一種資產,保護是你對它的尊重
如果你是個正在成長的創作者:正在經營品牌、有商業合作機會,或開始思考開公司
恭喜你,你已經不只是「創作人」,你是準企業家。
在這條路上,智慧財產權就是你最強的防身工具,也是讓你的創意變成資產的起點。
不論你有沒有合夥人、正在募資、還只是剛起步,歡迎來找我們聊聊如何建立最基本的「創作者專屬智財防火牆」。C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