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主題:
阿祥想要開一間店,他觀察家裡附近的連鎖品牌早餐店生意一直都不錯,也考慮加盟同品牌,於是他和總部談過後拿了一些資料,但阿祥不太確定這些資料哪些重要,以及是否有資料是加盟業主(加盟總部)應提供卻未提供呢?
本次案例主要涉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以下稱加盟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萬事起頭難,像阿祥一樣有創業夢的人,將加盟列入創業選項並不少見,加盟店在加盟業主已發展成熟的營業成本估算、市場經營下,有望提升事業成功之機率。不過,加盟店和加盟業主的負責人雖然都是「頭家」,然而,兩者在議約能力以及對於開業所需相關資訊的認知理解上卻可能差距懸殊,因此常見各類加盟糾紛。針對加盟產生的相關糾紛,除了可循民事法院處理外,公平交易委員會一直以來也對加盟關係做出許多處分,並制定了「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以下稱加盟處理原則)作為規範標準。
依據加盟處理原則第三點,加盟總部在招募加盟過程中,應提供以下加盟重要資訊:
「一、開始營運前之各項費用:加盟金、教育訓練費、購買商品、原物料、資本設備、裝潢工程等。」
「二、加盟營運期間之各項費用:權利金、經營指導、行銷推廣、購買商品或原物料等。」
「三、授權加盟店使用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名稱、使用範圍與各項限制條件。」依據加盟處理原則,加盟業主同樣負有揭露義務。加盟店可以在締結契約前,到智慧局的商標註冊網站搜尋該商標的真正權利人是加盟業主、負責人或另有其人。實務上曾有「加盟業主先招募加盟店後申請商標」的案例(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112067號處分書),最後商標因為與他人商標近似遭駁回申請,多家加盟店甚至遭近似商標的權利人提告侵害商標權,加盟業主只好重新申請其他較不近似的商標,經核准後再和加盟店更換招牌及合約,十分勞師動眾。
「四、經營協助及訓練指導之內容與方式。」
「五、加盟店所在營業區域設置同一加盟體系之經營方案或預定計畫。」此指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營業地址,及上一年度解除、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
「六、加盟契約存續期間,對於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例如購買原物料指定的對象、品牌、規格、項目及每次訂購最低數量;裝潢工程、資本設備須向指定之人購買或施作。
以上這些訊息,依加盟處理原則規定,加盟業主得以紙本、電子郵件、電子儲存裝置、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等方式提供,若未提供將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5條顯失公平之行為,換言之,如果只是口頭說明、現場說明會簡報的方式,都不屬於合法提供。另外,在雙方締結加盟關係前,加盟店接收到加盟重要資訊要有至少10日審閱決定是否進入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加盟經營關係,後續收到合約也應該至少有5日的合約審閱期。
阿祥在審閱加盟業主所提供的資料時,可依據以上原則評估對方是否有將加盟重要資訊如實提供,有充分的資料,也才能審慎評估是否締結為加盟經營關係喔!CIPO
Tips: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是公平交易委員會「為維護連鎖加盟交易秩序,確保加盟事業自由與公平競爭,有效處理加盟業主經營加盟業務行為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案件,特訂定本處理原則。」可參考: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67&docid=11795
公平交易委員會官網設有加盟資訊專區(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List.aspx?uid=1488&mid=1488)整理「應揭露加盟資訊清單」,內容有簡約版和詳細版,有意願加盟者可以多加利用(個案問題可於平日上午09:00~12:30、下午13:30~17:00 電洽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中心,電話(02)2351-0022)。
若想了解加盟關係常見的爭議,或是簽約前想確認加盟業主是否有相關糾紛,可以到公平交易委員會官網點選「業務資訊->本會行政決定」,用關鍵字檢索「公平交易法第25條」來查詢(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ecision/decisionList.aspx),或是到司法院官網鍵入加盟業主名稱。
內文中處分書參照資料如下: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112067號處分書,可參閱理由四、(二)、3、(2) https://www.ftc.gov.tw/uploadDecision/bf5846f1-5e34-418e-83d9-0973012b187e.pdf
如果企業遇到類似案例仍有疑問,建議可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之「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預約「榮譽律師」諮詢服務。
「本篇刊載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微型創業鳳凰網站『法規常見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