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日用品消費市場原本就百家爭鳴,日前,由衛生紙龍頭永豐餘公司,正發起一場涉及商標與專利權交織而成的法律行動。起因係雲林縣北港鎮的在地業者唐古拉公司,其旗下自有品牌「邦尼熊衛生紙」被國內知名衛生紙大廠永豐餘公司指控侵犯其產品「厚」衛生紙的商標權。然而,唐古拉公司不僅否認侵權,更反控永豐餘涉嫌冒用其吊掛式衛生紙的專利設計,並指責對方「惡人先告狀」。這起事件不僅揭示了品牌競爭的白熱化,更將智慧財產權的界定、法律攻防策略以及公平交易原則等議題推向公眾視野,值得深入探討。
這場爭議的起點,是永豐餘公司聲稱唐古拉公司在其「邦尼熊提掛式底部抽衛生紙」商品外包裝上使用「厚」字,無論是「全視野設計」或「主設計字樣」,均與其產品「厚棒」的外包裝、商標字樣設計「高度近似」,恐致消費者混淆,涉嫌侵害其商標權及著作權。永豐餘行銷部總監顏靜雯進一步說明,他們是基於「善意提醒」通路商,期望「清楚的告知,兩個商品的不一樣,以避免消費者的混淆」。
然而,唐古拉公司董事長吳品峰對此強烈反駁。他認為,「厚」字本身作為一個描述紙張「厚韌性」的通用形容詞,並不具備商標的識別性 。吳品峰指出,該大廠曾試圖以「厚棒」為商標申請註冊,但「厚」字並無法單獨登記為商標,這意味著「厚」字作為一個獨立的字眼,在商標局審查時已遭否決其單獨作為商標的專有性。此外,唐古拉公司也強調,兩家衛生紙產品包裝上的「厚」字,在「字體字形」上存在明顯差異 ,業無著作權之侵權問題。
在商標法中,識別性是商標取得專用權的核心要件。通用名稱或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務品質、用途、特性的詞彙,通常因缺乏先天識別性而難以單獨註冊為商標。這是為了避免任何單一業者獨佔這些描述性詞彙,妨礙市場上其他競爭者合理使用。如果「厚」字本身不具識別性,那麼永豐餘即便擁有「厚棒」的商標權,其權利範圍也應僅限於「厚棒」這個整體組合,而難以禁止其他業者在產品包裝上合理地使用「厚」字來描述其產品特性。法律界人士也指出,若企業在未取得正式商標核准的情況下,便發函威脅其他合法業者,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第25條所規範的「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進而構成妨礙市場自由競爭的行為 。這場「厚」字之爭,不僅考驗了商標識別性的界線,也試圖釐清通用形容詞在商業應用中的法律地位。
事實上,經商標局的公式資料顯示,永豐餘僅取得未經設計的「厚棒」文字商標權,外包裝常用的「厚」設計字,則尚在申請中並未獲准;即便該設計字經核准,恐仍同前述識別性之說明,未能排除他人對於「厚」字說明性的使用,充其量僅可能保護該「厚」字的特殊設計。
除了商標爭議,唐古拉公司董事長吳品峰更進一步揭露,永豐餘所販售的提掛式多功能擦拭紙巾,其外包裝所採用的「3孔吊掛」設計,正是唐古拉公司兩年前已正式申請並通過的專利 。面對大廠的潛在專利侵權,吳品峰表示,唐古拉公司「從未寄信警告、用律師恐嚇,因為他尊重市場秩序」 。然而,令唐古拉公司難以接受的是,永豐餘卻反過來用「厚」字商標爭議發函威嚇其通路與合作客戶,包括超商、農會門市、電商等,意圖影響其銷售意願與商譽 。吳品峰直言,這完全是「惡人先告狀」的行為 。惟,透過官方資料檢索系統,無法查得唐古拉公司或董事長吳品峰名下之專利權,此部分暫時不予擅加評論。
永豐餘向唐古拉公司的下游廠商發出律師函,旨在影響其銷售意願,這觸及了市場競爭策略的敏感地帶 。儘管永豐餘聲稱這是「善意提醒」以避免消費者混淆 ,但在法律上,若發函者未取得明確的商標或專利權利核准,卻散布可能導致他人誤解或恐懼的資訊,其行為則可能構成不公平競爭。這種手段,在法律界人士看來,可能會被認定為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意圖妨礙市場自由競爭 。
永豐餘與唐古拉之間的商標與專利雙重爭議,是台灣智慧財產權領域一個值得關注的案例。它凸顯了通用性詞彙的商標識別性判斷複雜性、專利權可能面臨的反向侵權指控,以及企業在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市場競爭時應恪守的公平界線,此事件再次提醒所有市場參與者,應當在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前提下,秉持公平、透明的原則進行商業競爭,以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C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