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NBA進入季後賽的緊張氣氛,每年三月,美國大學籃球錦標賽NCAA一開打,「March Madness」幾乎就成了體育圈的共同語言。球迷在追比賽,品牌在搶曝光,投注平台也不會錯過這波流量。問題是,當熱度高到人人都想借用這個詞時,法律就會開始追問:這到底是在描述賽事,還是在搭品牌的便車?NCAA最近對DraftKings(投注平台) 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爭議正是圍繞這個核心展開。
這起案件之所以值得關注,不只是因為它牽涉知名賽事名稱,更因為它把商標法最常見、也最容易被誤解的問題攤在檯面上:一個大家都聽過的詞,是否就能自由拿來做商業宣傳?答案通常沒有那麼簡單。
根據多家外國媒體報導,NCAA指控DraftKings在相關行銷與投注內容中使用「March Madness」、「Final Four」、「Sweet Sixteen」等與賽事高度連結的詞彙,並向法院聲請禁制令。NCAA的主張很直接:這些不是普通的日常用語,而是經過長期經營、足以識別來源的商標資產。
DraftKings則主張,自己使用這些詞,目的是描述賽事脈絡與相關內容,而不是把這些詞當成自己的品牌名稱或服務識別。 這種抗辯在商標案件中很常見,因為法律本來就不會禁止所有對商標文字的提及;真正有問題的,是會不會讓消費者誤以為雙方有授權、合作或其他商業關聯。
商標法保護的核心,不是單純保護某個字,而是保護這個字在市場上所承擔的「識別來源」功能。當消費者看到某個標誌、名稱或標語時,會不會立刻聯想到特定的主辦單位、品牌或服務來源,這才是法律真正關心的重點。因此,本案的關鍵不是DraftKings有沒有提到「March Madness」,而是它的使用方式是否已經跨過界線,變成一種會造成混淆的商業利用。 如果一般消費者看到相關頁面,會誤以為NCAA 授權了DraftKings,或認為雙方有合作關係,那就可能構成商標侵權。反過來說,如果只是單純描述賽事、作為新聞性或資訊性使用,法律上就可能有不同評價。
目前這場大戰最有趣的進展是,法院在 3 月下旬駁回了NCAA的緊急臨時禁制令,這代表DraftKings至少能暫時保住這波三月瘋的流量,不用立刻撤下廣告。但別誤會了,這不代表DraftKings贏了,法院的意思只是說:NCAA還沒能證明如果不立刻禁止,會發生什麼「無法補救」的慘劇。這只是法律程序上的暫時停火,等到正式審理時,雙方還是得在證據與消費者混淆度上硬碰硬。
這類案件對企業的提醒很直接:熱門詞不等於自由詞。很多品牌在做行銷時,習慣把熱門事件名稱、潮流語彙、知名活動標題直接塞進文案,覺得只要不是照抄 Logo 就沒事。但商標法的判斷從來不是這麼粗糙,法院看的往往是整體商業印象。這也是為什麼體育、娛樂、遊戲、直播平台特別容易發生商標爭議。因為這些產業最依賴熱點,也最容易把公眾熟悉的詞重新包裝成商業工具。詞彙越紅,越容易被搶用;越被搶用,越需要品牌方提早做權利管理。這不是法律人的潔癖,而是市場秩序的基本功。
如果你是品牌方,這起案件提醒你,熱門活動名稱、活動口號與核心標語,都應該提早做商標盤點與權利布局。不要等到聲量做大、合作變多、流量變現後,才發現自己最有價值的詞其實沒有被妥善保護。商標保護做得早,往往比事後打官司更有效。
如果你是平台、電商或內容經營者,使用知名賽事、活動或品牌詞時,要先問自己一件事:這是資訊描述,還是商業借勢?如果答案偏向後者,就要特別小心是否會讓人誤認有授權或合作關係。當一個詞已經具有強烈品牌指向性時,風險通常不會因為你加了幾句行銷文字就消失。
商標法的世界裡,最貴的從來不是那幾個字,而是消費者對那些字的信任。誰能管理這份信任,誰就能管理品牌的價值。CIPO
參考資料:
1.https://www.reuters.com/legal/litigation/ncaa-sues-block-draftkings-using-march-madness-trademarks-202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