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關於「乳品」的權力遊戲,在台灣乳業市場中,「高大鮮乳」不僅是一個品牌,更是一塊經營逾 80 年的金字招牌。然而,隨著第二代經營者陳益雄先生於 2021 年辭世,這份濃醇香的背後,卻爆發了驚動業界的家族內鬥,這起判決不僅揭開了家族企業傳承的傷疤,更為所有創業者上了一堂價值連城的商標實務課。
故事的起點要從那瓶印有紅色字樣的玻璃瓶鮮乳說起,這份由第一代陳行貶先生在高雄創立的基業,在第二代陳益雄先生手中發揚光大。但在陳益雄先生逝世後,家族成員卻分裂成兩大陣營:一方是以遺孀及兩名兒子陳鴻興、陳鴻璋為首的原告派;另一方則是掌握商標權的大哥(推測其相對關係為長子)陳東杰與其子陳彥翔 ,雙方爭執的核心,在於那張註冊號第 00026338 號的「高大」商標 。
原告派在庭上主張這枚商標存在「借名登記」的關係 。他們認為商標當年雖然登記在祖父名下,後來又過戶給大哥,但實質所有權始終屬於父親陳益雄,因此應被列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遺產。然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在112年度民商訴字第57號判決中駁回了這項訴求。法官的判斷邏輯非常冷靜且務實:法律保護的是「登記的公示力」與「具體的證據」。
法院指出,原告無法提出任何書面協議證明借名登記的存在,更致命的細節在於,陳益雄先生逝世後的遺產分割協議中,家屬詳列了土地、股票、存款等資產,卻唯獨漏掉了這枚最重要的商標。法官認為,若商標真的是家族公認的資產,繼承人在審慎檢視遺產清冊時不可能漏失,此外,商標權早於民國86年就已合法移轉給身為獨資商號負責人的陳東杰,法律上自然推定其為合法所有權人,這使得原告單憑感性訴求或家祭時的片段錄音,都難以撼動法律上的登記效力。
這場法律戰導致了目前「名實分裂」的尷尬現狀,目前代表「高大牧場鮮乳工廠」的老二陳鴻興陣營,雖然守著高雄的老工廠,卻失去了「高大」商標的主導權,只能另推子品牌「牧質調」尋求出路(目前並非由上述出現的人物進行登記,推測是原告派的第四代)。而持有「高大」商標的第四代陳彥翔,則透過「高大食品生技有限公司」與屏東牧場串聯,推出「高大牧場鮮乳」。對消費者而言,未來在超市架上看到標籤雷同但製造商不同的鮮乳,恐怕必須更細心辨識背後的乳源資訊 ,而兩方的鮮乳戰爭,看來也將繼續延燒至陳家第四代。
從高大鮮乳的案例可以發現,家族企業在和平時期習慣的「口頭承諾」與「行政方便」,往往是未來決裂的火種。商標權不應僅依附在個人名下,更不該在遺產規劃中被忽略。若要避免品牌在傳承中變味,建立正式的書面授權契約,並將無形資產納入專業的遺產法律審核,才是守住家業唯一的保險方案。否則,當法律的重錘落下,再濃厚的家族情誼,也換不回那塊被遺忘在法律邊緣的金字招牌。CIPO
參考資料:
1.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民商訴字第57號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