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歌手橫空出世,仍須留意著作權問題

2023-07-24

AI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幾乎是近期討論度最高的名詞,除各種領域的廣泛運用外,沒想到,這陣風也吹進了文化藝術領域。

近期,知名歌手孫燕姿在其個人的部落格發文提及「無論是ChatGPT、AI或叫什麼名字都無所謂,這個“東西”能夠通過處理海量的信息,同時以最連貫的方式拼接組合手頭的任務,來模仿和/或創造出獨特而復雜的內容。等一下,這不就是人類已經在做的嗎?之前我們一直堅信,思想或觀點的形成是機器無法複製的任務,這超出了它們的能力範圍,但現在它卻赫然聳現並將威脅到成千上萬個由人類創造的工作,比如法律、醫學、會計等行業,以及目前我們正在談論的,唱歌」,起因係有影音創作者,利用Ai蒐集孫燕姿的聲音檔案或聲紋,建立足夠的資料庫模型後,再運用其所建立之檔案,轉換成要模仿的音頻,因此,「AI孫燕姿」就這樣橫空出世,翻唱其他歌手的知名歌曲,輕鬆就賺到幾十幾百萬的流量。

看到這裡,您可能也不禁會想,真的有這麼厲害嗎?事實上,該等作品乍聽之下其實真的很有一回事,但倘若仔細聆聽,仍可以發現一些技巧上、情感上的差異,惟,每個人對於音樂的鑑賞有別,若不細究,確實有可能被所謂的AI歌手所誤導;但您大概也不禁想問,這樣難道就沒有侵權的問題嗎?

若單以這個個案來看,可能產生問題有二:

1.  可能觸犯民法第195條對人格權之保護,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  再者是歌曲著作權的部分,若該翻唱並未取得權利人的授權,將有侵害著作權法第91條及第92條規定「以重製、公開傳輸方式侵害他人權利,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雖目前尚未見到該等歌手或是著作權人對該AI創作者提出告訴,但也可能處於蒐證階段或尚在觀望中;經濟部智慧局著作權組代理組長洪盛毅對近期民眾的大量提問也曾提及看法「因歌手也可能藉由AI歌手維持更高的聲量,即使是在影音平台上,點擊越高、利潤越多,但沒有詆毀等行為,經紀公司、歌手才沒有採取相關行動。至於音樂權利人因為歌曲被翻唱,同樣也可以主張相關權利;但洪盛毅表示,著作權利人可能也因歌曲翻唱維持熱度,因此網路上還是能看到AI歌手、素人歌手翻唱」,據此,這不代表這樣的使用方式不存在任何風險,只能說AI人工智慧雖可能為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與任何可能性,但實際使用時,仍應留意各種侵權風險,以免弄巧成拙C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