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努力,台灣農產品外銷昨(17)日傳出重大捷報,島國栽種的芭樂終於獲准登陸美國市場[1],國人無不與從業農民共慶這份喜訊。準備出國的纍纍芭樂們除了網袋之外,更要好好準備防盜袋,別讓外人隨便取光台灣之光。

芭樂雖然原產於距離美國不遠的中南美洲,但是一如台灣留學生與僑民所常知者,在美國的一般超市中難見其蹤,而可能以體現異國情調(exotic)的熱帶水果的高尚(價)姿態,出現於高級超市裡;抑或賣弄其熟悉的面孔而陳列於亞洲超市中。然而對於早已習慣於高品質台灣芭樂的台灣留學生來說,其品相與質地往往遠遜於熟知的芭樂,思鄉之情不只難紓,還要更添惆悵。因此,就目前的美國市場來說,台灣芭樂憑藉其優異的品質,實擁有壓倒性的旅美競爭力,並且具有現成的高端(價)通路。


美國超級市場的分級狀態明顯,連鎖業者自Walmart到Whole Foods,各佔分層及商品選權次序,優異的水果可以享有相當的價差利潤。台灣芭樂在一開始,即極有機會佔得先天優勢。例如,近年來風靡美國的棉花糖葡萄(cotton candy grape),因其獨特而激似棉花糖的口感,相較於一般葡萄,在美國超市如Target裡竟可以享有五成至一倍的價差[1] 。


然而,棉花糖葡萄能夠維繫其特殊高價於不墜,並非僅賴對於品相口味的維護或季節性出產。在完全競爭狀態裡,這些因素至多只能使其如同其他水果那樣,爭取高低階超級市場的分級優勢與口味優勢。至少同等重要的理由,在於它一開始就不在完全競爭市場之中。

美國與台灣甚至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其對於植物之商業利益的保護非常完備。天下熙攘,皆為利故,棉花糖葡萄坐有豐厚的超額利潤,且早成為美國大眾矚目之現象(phenomenon),若眾起齊栽,今日榮景不能得見;甚至其短時出產的現狀(美國本土栽植者約僅有八及九月出產),也可順應經濟學邏輯移往海外栽培輪替,達成長期出產而克服。事實上,後者即為加州草莓之大玩家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見:草莓戰爭)對旗下草莓所打的主意,而棉花糖葡萄的所有者國際水果遺傳育種公司(International Fruit Genetics,下稱IFG)也已藉授權合作在墨西哥等地撥打相同盤算。

其實,為了回收育種棉花糖葡萄十餘年的成本與心血,IFG早在2013年便為棉花糖葡萄請得了美國三大植物品種保護方式中為美所僅有的植物專利(Plant Patent)[4],因此在相當程度上有能力嚇阻其他業者在美國與其進行商業競爭。藉由抬高進入門檻,棉花糖葡萄已把享受高價及超額利潤的時期大幅延長。也因此,即使IFG已遂行在墨西哥等地栽培棉花糖葡萄的計畫,銷入美國而擴大出產季節及銷售規模,訂價權畢竟仍操之在手,不怎麼會被動受到價格下降的壓力。


台灣芭樂憑藉其優異的品質,合理預估在初期應可在美國市場斬獲良多。台灣產官齊力的成果已達成極其不易而重要的第一步。接下來,台灣官方以及農民必須思考,如何能夠保護利潤不墜,使之盡可能久長而最大化。畢竟,在這個緊鑼密鼓進軍美國的時刻,吾人於台灣已知道至少三件事:


台灣芭樂若取得豐厚利潤,台灣農民的海外對手著手插旗分羹是早晚之事,必然發生。設若海外業者藉各式管道取得台灣芭樂種苗,結合既有之墨西哥芭樂業,以及美墨果物商營模式,屆時將是外國種植之台灣品種芭樂打擊台灣出口之同一台灣品種芭樂,台灣農民的可得利益必將大幅減損,而且比跟自己的影子作戰還使人心厭--對手不只是影子,根本是同樣的複製人。


尤其,我們尚知道第四件事:美國植物專利之用意,專在保護無性繁殖所得之植株,與本案至少有表見的相關性。台灣若能取得在美國市場的法制性壟斷地位,為每個台灣芭樂加套一層阻絕剽竊的防盜袋,便能藉絕對優勢地位,迫使潛在的墨西哥等地對手轉為授權對象,藉收取授權金,再賺得供應時期擴大的二次利潤,一如IFG棉花糖葡萄事;並且可師法IFG的營業方式,由於美墨之果實分別由不同的供應商及產地標明,而美國坊間目前反映:墨產棉花糖葡萄品質較遜而口味不穩定,台灣芭樂亦可因此做到區隔化,退則避免商譽受到稀釋,進則鞏固台灣優異形象,拉高利潤空間。


綜合以上四點,以及台灣農產與觀賞性植物過去在海外飽嚐之教訓,值此關鍵時刻,亟應至少就本案個案性、預防性地針對美國的植物品種三大保護方式進行必要性評估,以為守護台灣農民海外利益的盡職調查。誠摯希望台灣這次能充分把握良機,使農業實力與光熱在美國展現盡致。CIPO